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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税员有逮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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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伊斯兰堡:听文章周六,韩国国民大会(NationalAssembly)的一个专门委员会批准了税务机关逮捕涉及税务欺诈的个人的特殊权力,同时推迟了另一项财政法律...

伊斯兰堡:

听文章

周六,韩国国民大会(National Assembly)的一个专门委员会批准了税务机关逮捕涉及税务欺诈的个人的特殊权力,同时推迟了另一项财政法律的批准,该法律可能会突然剥夺政府实体的现金盈余。

与此同时,由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不同意政府将25%的所得税退税延长到下一个财政年度的提议,教师和研究人员现在将需要缴纳全额所得税。

联邦税收委员会(FBR)主席拉希德·朗格里亚(Rashid Langrial)告诉国会财政常务委员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拒绝延长退税。

由赛义德•纳维德•卡马尔(Syed Naveed Qamar)担任主席的该委员会批准了FBR的法律权力,允许其在没有法院事先批准的情况下逮捕涉及税务欺诈的纳税人。

但是,增加了额外的保障措施,以限制这些权力的自由使用。

卡马尔一度表示,税务欺诈“是从美国国家问责局(National Accountability Bureau)借来的”。

参议院财政常务委员会已经批准了这项有争议的提案。现在,经过国会专门委员会的小修改,该法案有望从7月1日起成为法律。

税务欺诈被定义为:“明知、故意或不诚实地做出任何行为或教唆任何行为,导致本法规定的税收损失,包括:使用或准备虚假、伪造和虚构的文件,包括申报表、报表、附件和发票;以虚假交易为基础虚报进项税额;开具税务发票而不提供货物的;篡改、毁灭应当保存的物证或者文件的;通过操纵董事会的报税系统产生虚假输入,并在销售税申报表或附件中做虚假分录;并虚构遵守第73条,包括通过供应商或据称的供应商持有的银行账户向该注册人付款,或为该注册人的利益付款。”

在犯了上述任何罪行后,联邦调查局有权逮捕个人,而无需事先向任何法院申请手令。

FBR主席拉希德·朗格里亚表示,税务欺诈犯罪被分为两部分。在某些情况下,在进行逮捕之前需要法院的许可。

他解释说,根据《销售税法》,扣押应课税品、扣押或不缴纳3个月以上的预扣税、交易应被没收的商品、未经登记而制造应课税品等犯罪,将需要法院的拘留许可。

根据该提案,如果有实质证据指向税务欺诈或根据该法案需要起诉的罪行,不低于助理局长级别的税务人员-或董事会授权的任何人员-可以在局长批准后发起调查。

根据1908年《民事诉讼法》,调查官员应具有民事法院的权力,包括传唤和强制任何人出席,宣誓审查,要求发现和出示文件,以及从宣誓书中接受证据。

调查人员必须在六个月内完成调查。在诉讼过程中,警务人员必须为被告提供发言的机会,并向他们询问涉嫌欺诈的细节。

最终报告将提交给专员,专员可以批准全面调查,要求进一步的细节,或者结束此事。

经批准,调查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如果税收损失超过5000万卢比,董事会可以授权一名专员(通过主席通知的三人委员会)发出逮捕令。

只有当被告不回应三次通知、企图逃跑或有可能篡改证据时,才会被逮捕。

当被问及这一问题时,Langrial说,如果有逃跑企图的嫌疑,也可以在机场逮捕被告。

现金盈余

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政府提出的一项建议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该建议要求对国有企业持有的现金盈余行使全部权利。

拟议中的《公共财政管理法》修正案旨在授予联邦政府对这些盈余的控制权。

“联邦政府的预算赤字永远不会结束,现在它想让公共部门的公司破产,”Syed Naveed Qamar说。

财政部长穆罕默德·奥朗泽布(Muhammad Aurangzeb)辩称,这些公司的行为就像“国中之国”,没有合作。

他补充说,即使是政府提名的董事会成员也没有得到重视,并将缺乏进展归咎于官僚主义。

印度财政国务部长比拉尔·卡亚尼(Bilal Kayani)从议程中撤回了该法案,称政府将在纳入委员会的建议后重新提出该法案,以在财政纪律和自治之间取得平衡。

据报道,一家大型国有公司坐拥2530亿卢比的现金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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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韩国国民大会(National Assembly)的一个专门委员会批准了税务机关逮捕涉及税务欺诈的个人的特殊权力,同时推迟了另一项财政法律的批准,该法律可能会突然剥夺政府实体的现金盈余。

与此同时,由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不同意政府将25%的所得税退税延长到下一个财政年度的提议,教师和研究人员现在将需要缴纳全额所得税。

联邦税收委员会(FBR)主席拉希德·朗格里亚(Rashid Langrial)告诉国会财政常务委员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拒绝延长退税。

由赛义德•纳维德•卡马尔(Syed Naveed Qamar)担任主席的该委员会批准了FBR的法律权力,允许其在没有法院事先批准的情况下逮捕涉及税务欺诈的纳税人。

但是,增加了额外的保障措施,以限制这些权力的自由使用。

卡马尔一度表示,税务欺诈“是从美国国家问责局(National Accountability Bureau)借来的”。

参议院财政常务委员会已经批准了这项有争议的提案。现在,经过国会专门委员会的小修改,该法案有望从7月1日起成为法律。

税务欺诈被定义为:“明知、故意或不诚实地做出任何行为或教唆任何行为,导致本法规定的税收损失,包括:使用或准备虚假、伪造和虚构的文件,包括申报表、报表、附件和发票;以虚假交易为基础虚报进项税额;开具税务发票而不提供货物的;篡改、毁灭应当保存的物证或者文件的;通过操纵董事会的报税系统产生虚假输入,并在销售税申报表或附件中做虚假分录;并虚构遵守第73条,包括通过供应商或据称的供应商持有的银行账户向该注册人付款,或为该注册人的利益付款。”

在犯了上述任何罪行后,联邦调查局有权逮捕个人,而无需事先向任何法院申请手令。

FBR主席拉希德·朗格里亚表示,税务欺诈犯罪被分为两部分。在某些情况下,在进行逮捕之前需要法院的许可。

他解释说,根据《销售税法》,扣押应课税品、扣押或不缴纳3个月以上的预扣税、交易应被没收的商品、未经登记而制造应课税品等犯罪,将需要法院的拘留许可。

根据该提案,如果有实质证据指向税务欺诈或根据该法案需要起诉的罪行,不低于助理局长级别的税务人员-或董事会授权的任何人员-可以在局长批准后发起调查。

根据1908年《民事诉讼法》,调查官员应具有民事法院的权力,包括传唤和强制任何人出席,宣誓审查,要求发现和出示文件,以及从宣誓书中接受证据。

调查人员必须在六个月内完成调查。在诉讼过程中,警务人员必须为被告提供发言的机会,并向他们询问涉嫌欺诈的细节。

最终报告将提交给专员,专员可以批准全面调查,要求进一步的细节,或者结束此事。

经批准,调查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如果税收损失超过5000万卢比,董事会可以授权一名专员(通过主席通知的三人委员会)发出逮捕令。

只有当被告不回应三次通知、企图逃跑或有可能篡改证据时,才会被逮捕。

当被问及这一问题时,Langrial说,如果有逃跑企图的嫌疑,也可以在机场逮捕被告。

现金盈余

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政府提出的一项建议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该建议要求对国有企业持有的现金盈余行使全部权利。

拟议中的《公共财政管理法》修正案旨在授予联邦政府对这些盈余的控制权。

“联邦政府的预算赤字永远不会结束,现在它想让公共部门的公司破产,”Syed Naveed Qamar说。

财政部长穆罕默德·奥朗泽布(Muhammad Aurangzeb)辩称,这些公司的行为就像“国中之国”,没有合作。

他补充说,即使是政府提名的董事会成员也没有得到重视,并将缺乏进展归咎于官僚主义。

印度财政国务部长比拉尔·卡亚尼(Bilal Kayani)从议程中撤回了该法案,称政府将在纳入委员会的建议后重新提出该法案,以在财政纪律和自治之间取得平衡。

据报道,一家大型国有公司坐拥2530亿卢比的现金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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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后发布于2025年06月27日04:24,已经过了0天没有更新,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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